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束腰--古典家具特色“小蛮腰”
信息来源: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:2023-10-25

家具乃椅凳、桌案、床榻、柜架及其它等五大类器用的集合词,放眼世界各地家具,束腰造型祇应中国有。

传世家具中十之七八都为方形或长方形之结构体,凡属这两种结构体,不论其为凳桌床榻,也不论其大小高矮,大多可以归入【无束腰】及【有束腰】两个体系。

而其造型规律,明显地从这两个体系的不同造法上反映出来。

因此在造法上可以看到同一体系的「同」和不同体系的「异」。

由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大部分中式家具的造型规律。

凡是无束腰的家具多为:圆材直足、有侧脚、无马蹄、无托泥。

凡是有束腰的家具多为:方材直足马蹄外,还有多种弯腿、无侧脚、内兜或外翻马蹄、有的有托泥。

这些造法,在相当长的时间内,至少由明历清,在非常辽阔的地区里,远及南北东西,均为匠师们广泛遵守,少有例外。

我国古典家具的这种情况,不妨称之为传统的手法,或家具的「文法」,实际上也就是中国家具造型的一种规律,更正因为匠师们都严守规律,是以千百年来中国传统家具的形制几无变化。

既然「束腰」有无,关系中式家具的造型规律,那就有必要追根究底,追本溯源了解其来所自。

束腰渊源

由于壶门的简化,牙脚的敛缩,蜕存在足端的遗迹便是马蹄。

此说已为多数论者所接受,惟束腰和马蹄密切相联,艾克对束腰的渊源未作进一步的探索。

如果从家具与建筑木作的关系的角度着眼,就可以找到它的渊源。

家具的束腰渊源于须弥座,而须弥座实际上就是大型的壶门台座。

如今广泛使用的家具名词「束腰」和宋代须弥座上的形态极其相似,不能不使我们想到二者之间有联系

高形桌几在唐宋之际是一种新兴家具。

任何时期的家具和建筑都是有一定的关系的。

北魏以后不断发展,至宋而日趋繁复的须弥座自然会对当时的家具产生影响。

红木家具上的束腰都比较窄,高形桌几的牙条之下一定要有相当高的空间才便于使用,所以桌几上部可留做束腰的部位有限,它只能具体而微地做成较窄的一条。

尽管一般家具上的束腰比较窄,明清的桌几都有一种「高束腰」形式。

它的做法是四足上截露明,高出束腰之上,很象须弥座上的角柱。

桌几的四面,在边框和托腮之间安短柱,短柱两侧和边框底面、托腮上面都打槽,嵌装绦环板,板上开透孔,它们相当于须弥座的立柱分路,格中平列壶门。

只是由于绦环板的高度有限,只宜镂挖「笔管式」或「海棠式」等比较矮扁的透孔而不宜做成壶门的式样。

这也和装饰图案的流行时代有关,壶门自北宋以后已少使用,因而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明清家具上,很难会有壶门出现。

在明式家具中还有在高束腰的部位安装抽屉的方桌,由于抽屉要求有一定高度,抽屉两旁又有立柱,其造型也就更加接近立柱分格的须弥座。

把北魏至宋的几种须弥座和两种高束腰家具排列在一起,就更容易看出有束腰家具和须弥座之间的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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